拍卖规则

2017-12-28 15:55:41

河南恒大机动车拍卖有限公司
拍卖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本规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其它相关法律和本公司章程,参照国际拍卖行通行惯例制定。
第二条:本公司所有的拍卖活动都将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在本公司制定的章程,规则范围内开展。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操作,保证价高者胜出。充分维护国家和拍卖当事人的正当利益。
第三条:凡参加本公司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委托人、竞买人、买受人)均须认真阅读本规则中所有条款,并为自己在拍卖活动中的行为负责。
第四条:本公司有权根据本公司之原则,解释和处理本规则未涉及到的其它未尽事宜。
第五条:本规则各项条款均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
第六条:本规则中所涉的名词解释
(一) 本规则中所涉“本公司”均指“河南恒大拍卖有限公司”。
(二)“委托人”在本规则中指的是委托本公司拍卖标的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三)“本公司网站”指www.hengdapaimai.com(河南恒大拍卖网)网站。
(四)“竞买人”指阅读了解并同意本规则,在本公司已办理了参与竞买手续,并取得竞买资格的,实际已参与本公司举办的拍卖活动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五)“买受人”指在拍卖活动中以最高应价获得拍卖标的的竞买人。
(六)“拍卖标的”指委托人委托本公司进行现场或网络拍卖的物品。
(七)“拍卖日”指本公司在公告后正式开始进行拍卖交易的日期。
(八)“拍卖成交日” 指本公司在正式拍卖日拍卖活动中以拍卖师落锤或者以网络竞价方式确认达成拍卖标的的成交日期。
(九)“成交价”指拍卖师落锤或网络竞拍活动中确认同意竞拍标的最终售予买受人的价格。
(十)“购买价款”指收买人因购买拍卖标的而应支付的成交款、佣金,以及应由买受人支付的其他各项费用的总和。
(十一)“保留价”指委托人在委托本公司拍卖标的前设的最低售价。
(十二)“起拍价”指拍卖活动中起拍的价格,起拍价是拍卖公司对具体拍卖标的初步估测,起拍价确定的售价,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七条:适用范围
本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合同法》等其他法律规定组织和开展拍卖活动。凡参加本公司举办的拍卖会的委托人、竞买人、买受人及其他相关方均应遵本规则。
第二章 拍卖的标的
第八条:拍卖标的应当是委托人所有或者依法可有处分该标的的权利。
第九条:委托拍卖的标的委托人没有直接产权的,应在拍卖前做好产权转移,或者在法律规定内已有拥有完全处置权。
第十条:本公司作为委托并举办拍卖活动的拍卖公司,于拍卖前会对委托拍卖的车辆进行网络和现场展示(含异地展示)。竞买人可根据本公司所公告的展示的时间、地点,拍卖标的进行网上查看,或到实地查看、
咨询。
第十一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之规定,本公司作为拍卖方不提供任何有关委托车辆的质量保障。竞买人可以在竞拍前,自行或者找拍卖人联系标的展示地点,事先看车了解具体细节。
第十二条:本公司的拍卖模式,目前有两种,其一是现场看车现场拍卖;其二是现场看车网上拍卖。但是无论哪种拍卖模式,本公司均按照网上展示的车辆图片及现状进行车辆拍卖,其网上展示的车辆图片、车辆信息仅供参考,均以车辆实际状况为准。在展示地要查验车辆及手续状况的资料完整性,车架号、牌照、发动机号等有无问题。如参与竞买成交出现以上问题,本公司概不负责。
第十三条:参与本公司拍卖的竞买人,必须认真阅读《河南恒大拍卖有限公司拍卖规则》中的各项条款。一旦参与竞买,本公司将视竞买人对竞拍车辆的现状确认无误,无任何异议,风险自担,同意按规则中
的各项条款执行。并按规定向本公司交付成交价款、佣金及其他各项费用,中标后拒绝任何形式的议价。
第十四条 拍卖标的的起拍价在本公司网站进行公示,本公司规定的拍卖加价幅度是:竞买价格在人民币壹万元以内的拍卖加价幅度为500元;竞买价格达到人民币壹万元至壹拾万元区间的加价幅度为1000元;竞买价
格壹拾万元以上的拍卖标的加价幅度为2000元。本公司拍卖师在现场拍卖过程根据现场情况有权对各区间的加价幅度做出调整。
第十五条:除特别声明委托人负责外
1、拍品目录中注明无购置税档案的,买受人自行办理补税手续,手续费由买受人负责;
2、拍品目录中注明证件(包括牌照、行驶证、钥匙、产证、完税证明等)“无或丢失”的,买受人自行办理丢补手续,费用由买受人负担;
3、拍品目录中注明年检拖审未验车的,买受人自行办理验车手续和缴纳保险费用,所有费用买受人承担;
4、拍品目录中注明有车辆违章、罚款及扣分均由买受人自行负担;竞买人参拍前须详细了解车辆的违章情况,我公司公布的违章信息仅供参考,以车管所信息数据为准,若发现有多余的违章、罚款及扣分,均有买受人自行负担。
第十六条:本公司拍卖车辆均设有保留价,特殊无保留价的会在竞拍前说明。按价高者成交的拍卖规则,在竞拍过程中的时限内,出价最高者为中标人。
第十七条:拍卖未成交的
1、如拍卖标的未能成交,委托方可以把竞拍车辆拖走,也可与本公司协商二次拍卖。但是,二次拍卖将重新签订«委托拍卖合同»。
2、拍卖标的流拍。如因本公司确定的起拍价过高而导致流拍的,由委托方和本公司进行协商,重新确定标的物起拍价;如因达不到保留价而流拍的,委托方应付本公司委拍的管理费、拖车费、施救费、停车费、叉车
费、网络服务费和宣传推广费等,收取额度,在拍卖合同中另行约定。
第三章 拍卖当事人
拍卖人(本公司)
第十八条:本公司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的从事拍卖活动的企业法人。
第十九条:本公司作为拍卖人指河南恒大拍卖有限公司,本公司所在地: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航海中路正商.航海广场B座20-2007室,网址:www.hengdapaimai.com(恒大拍卖网) 。
第二十条:本公司有权要求委托人说明拍卖标的来源和瑕疵。本公司有义务向竞买方说明本公司所知道的拍卖标的的重大瑕疵。
第二十一条:本公司对委托人交付的拍卖标的物负有保管义务,并出具保管收据和车辆附件清单。
第二十二条:委托人、买受人要求对其身份信息保密的,本公司应当为其保密。
第二十三条:本公司不得以竞买人的身份参与自己组织的拍卖活动,或委托他人参与竞买。
第二十四条:拍卖成交后,本公司将按照《委托拍卖合同》的相关约定向委托人及时结清拍卖标的款项,按照买受人签订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及其他相关文件,将拍卖标的移交买受人。
第二十五条:特别说明,如遇特殊情况导致拍卖会延期举行或无法举行的,本公司有义务及时通知竞买人,但不承担竞买人因拍卖会延期举行或无法举行而发生的各项费用。
委托人
第二十六条:委托人指委托本公司拍卖本规则规定范围内拍卖标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第二十七条:委托人委托本公司拍卖时,必须提供合法的个人身份证明或企业的法人证明、有效的注册登记文件或授权委托证明等,并与本公司签署《委托拍卖合同》。
第二十八条:委托人有义务向本公司确保对其拍卖标的拥有完全的所有权及相应的处置权,确保其拍卖标的没有其它债权、抵押等,没有其它应付而未付的违章违规罚款、扣分等遗留问题。
委托人有义务提供拍卖标的的相关证明文件、资料及信息等;本公司有权对上述委托事项以本公司认为合理的方式进行核查。
第二十九条:拍卖标的的保留价由委托人与本公司协商后以《委托拍卖合同》形式确定,双方要对保留价严格保密,本公司不对某一标的物因未达到保留价未成交,而承担任何责任。
第三十条:委托人不能在本公司组织的拍卖活动中竞买自己的委托标的。
第三十一条:委托人保证就其委托本公司拍卖的标的不可随意撤销,并向本公司及买受人保证如下:对其该拍卖标的拥有完全的所有权及相应的处置权,其拍卖标的不会侵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亦不违反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委托人就其拍卖标的的来源和瑕疵应向本公司全面详尽的告知和说明,不存在任何隐瞒或虚构之处。如违反上述保证,造成拍卖标的的实际所有权人或拥有权利的任何第三人提出索赔或诉讼
的,致使本公司或买受人蒙受损失的,委托方则应赔偿本公司及买受人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损失和费用支出。
竞买人和买受人
第三十二条:竞买人是指阅读理解并同意本规则,在本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注册等必要手续,并交纳相关费用,在本公司网络或现场拍卖活动中享有竞买权的人。
第三十三条:竞买人办理方法:网络拍卖模式应到本公司网站办理,现场拍卖模式应到本公司现场拍卖举办地点办理。
竞买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凭有效注册登记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等信息资料,办理竞买人会员资格。
参加网络拍卖时,竞买人要凭个人身份证办理竞买手续,成为普通会员后,还需根据所竞买的标的交纳相应的保证金,签署《竞买合同》,获取拍卖验证码后,方可获得竞买权。
参加现场拍卖会时,竞买人凭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等)、委托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参拍委托书等方可办理竞买手续。委托单位的经营范围为“汽车修理、汽车服务、汽车配件、汽车二手车经纪、汽车租赁、汽车销售、汽车美容装潢”等相关行业。具体参拍,竞买人要根据本公司现场、网络要求办理。
第三十四条:竞买人注册成为会员后需凭身份证件并缴纳竞买保证金后方可在本公司拍卖现场或本公司网站领取竞拍号牌,取得竞买资格。
第三十五条:本公司现场拍卖会仅对持有竞拍号牌的竞买人允许参与竞价,竞拍号牌为竞买人参与竞价的唯一合法身份,该竞拍号牌参与的所有竞价,均为竞买人本人的行为。因竞买人对竞拍号牌保管不当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竞买人自己负责。
本公司网络拍卖活动中,会员的用户名为竞买人参与网络拍卖会的唯一合法身份。竞买人应当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注册信息和密码,若保管不善而遗失或被他人盗用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竞买人自己负责。
竞买人的网站注册信息、密码或竞拍号牌因保管不善而遗失或被他人盗用,竞买人要在拍卖会前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公司,否则造成的后果一切均由竞买人自己负责。
第三十六条:在竞买过程中,竞买人要根据自己的实力理性出价,谨慎操作。竞买人一经应价不得撤回,只有当其他竞买人有更高应价时,先前的竞买人应价才丧失约束力。
第三十七条:外地竞买人在拍卖前应该确认所竞拍车辆,应为当地车管所同意接收。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当地车管所不接收为由要求退车。
第三十八条:竞买成功的买受人如需将车辆过户或转籍到任何一个城市,过户或转籍的事项及所有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与本公司无关。
第三十九条:竞买人应在拍卖会前自行鉴定或亲自审看的方式了解拍卖标的,自行做出认为可以参与竞买的判断,而不应依赖本公司网络公示信息、拍品目录、摄影制品和车辆检测报告。
第四章 拍卖程序
第四十条:委托人在提供本公司拍卖标的时,提供委托人身份证明、拍卖标的的所有权证明或者依法可以拍卖标的的证明及其它资料。
第四十一条:本公司对委托人提供的有关文件、身份信息及其它资料有权进行核实。
第四十二条:本公司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拍卖合同》。
第四十三条:本公司对委托人拍卖的标的进行鉴定和检测,对拍卖合同载明的拍卖标的与状况不相符的,本公司有权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鉴定、检测结果,本公司根据车辆情况可自行作出是否需要出具拍卖标的的检测报告,但此检测报告仅供竞买人参考,不具法律效果。
第四十四条:委托拍卖合同应当载明如下事项:
(一)委托人、本公司的姓名或名称、住所;
(二)拍卖标的的型号、数量、车牌号、车架号、发动机号、初次登记日期、保单到期日、车辆年检有效期等拍卖原因(数量多的附拍品目录);
(三)委托人提出的保留价;
(四)本公司拍卖的时间、地点、方式;
(五)拍卖标的交付的时间、方式;
(六)价款的支付方式、期限;
(七)违约责任;
(八)其它约定的事项。
第四十五条:拍卖公告与展示
(一)本公司拍卖公告会在拍卖前 7 日通过网上发布拍卖公告;
(二)本公司拍卖公告会载明下列事项:
拍卖的标的拍卖的名称、时间、地点,拍卖标的的展示时间、具体地址、参与竞买应当办理的手续。
(三)拍卖标的的展示时间不会少于两日;
(四)对未设保留价的予以公告。
第四十六条:拍卖的实施
(一)本公司在拍卖前会通过网络告知竞买人注意事项,竞买人在参与竞买前必须阅读本公司拍卖规则;
(二)竞买人与本公司签订《竞买合同书》;
(三)拍卖结束,以最高应价成交,本公司与买受人签署《中标成交确认书》并告知委托人。
第四十七条:费用收取
(一) 竞买人保证金分固定保证金和临时保证金两种:
1、 固定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元整。缴纳固定保证金的一年内不能申请退还。缴纳的固定保证金的注册会员一年内可参加本公司举办的任何网络拍卖会。参加现场拍卖会须另外按要求缴纳人民币五万元拍卖保证金。
固定VIP会员享受拍卖佣金的90%优惠待遇。参拍成交后,买受人必须按要求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及佣金等费用后再参与下次竞拍。一年到期后,竞买人如需退还竞买保证金,可向本公司提交《固定保证金退还申请书》,本公司同意竞买人提交退款申请书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把保证金退还竞买人银行账户内。
2、临时保证金为人民币五万元整。选择支付临时竞买保证金的竞买人可以参与现场拍卖或网络拍卖一次,为临时VIP会员。竞买人在竞拍成交成买受人,并且付清车辆全部价款及佣金等款项后,凭竞买保证金收据,竞买号牌办理退还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不可抵充车款及过户时效保证金)。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可在拍卖日当天退还保证金手续,转账或刷卡费用按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二)竞买结束,本公司将收取买受人最后成交价一定比例的佣金(具体佣金比例在拍卖公告中告知)。
(三)买受人应于拍卖日当天付清拍卖标的的全部费用(包括购车款、佣金、综合服务费、过户时效保证金及其他相关费用等),确因特殊原因未能当日结清的,最多推迟在两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款项,逾期未支付或未足额支付款项的,视同买受人违约。
(四)买受人在缴纳购车费用、佣金及其他相关费用后,本公司还将暂收车辆维修、过户时效保证金,以确保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车辆的维修、过户或转籍。本公司也将按比例扣除委托方(车主)或买受人过户时效保证金,直至过户完成。过户或转籍完成后,本公司将所有保证金分别返还至买受人、委托方(车主)指定的账户。
第四十八条:领取标的及车辆过户
(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违约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未付清中标款、佣金的,本公司视其为违约行为,标的由本公司收回,保证金不退。
(二)买受人交清款项、拍卖佣金、其他相关费用和过户时效保证金后,凭本公司出具的《中标成交确认书》及付款凭证到本公司指定的地点提车。
(三)标的领取时限。常规拍卖会(现场或网络)买受人须在成交后两个工作日将标的提走,逾期每车收取100元叉车费,每车每日收取200元停车费,超过6小时按1天计算,6小时以内按半天计算。
(四)本公司拍卖会所有成交车辆必须办理过户手续,买受人须在过户截止日期要求的时间内完成过户,本公司在买受人办理过户的过程中可提供必要的帮助。逾期未办理完毕,非本公司确认的特殊原因,均按违约处理。
(五)由于各地车辆管理部门对车辆过户或转籍有不同的规定,买受人须自行了解当地的车辆管理政策、相关的外迁车辆规定及过户或转籍所发生的各项费用,由于买受人不了解或疏忽了相关政策而造成的损失,均由买受人承担。
(六)买受人缴纳本公司的过户时效保证金为约束买受人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车辆维修、过户或转籍。如超过约定过户时间,本公司会按每日300元的违约罚款扣除,直至扣完。
(七)买受人在成交提车后,所办理的过户或转籍发生的各项费用均有买受人自己负担。
(八)本公司与买受人办理提车手续后,买受人因超时停车造成的车辆毁损、灭失以及车内物品丢失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后果,本公司概不负责。
第五章 其他
第四十九条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未能在规定的时限内付清拍卖标的的全部费用(包括成交款、佣金、其他相关费用和过户保证金等),本公司视其为违约行为。除拍卖标的的收回,已收取的佣金或保证金不予退还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之规定,买受人须向本公司另行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比率按成交价的20%计算)。若本公司对该标的进行二次拍卖,拍卖价款低于原成交价的差额部分由违约的买受人补足。
第五十条 告知义务
买受人在成功竞拍后,应对车辆进行修复、转让和转售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告知义务,要确保购买方真实了解该车的来源、事故的修复情况。
第五十一条:本公司有权拒绝任何不宜参加拍卖活动的非竞买人进入拍卖场所,并有权提高起拍价,拒绝任何不符合本规则的出价、合并任何两件或两件以上的拍卖标的,以及出现争议时,将拍卖标的再次拍卖。
第五十二条:本公司对竞买人在网络竞买时,自身电脑出现网络或线路的故障问题而造成的竞买差错,本公司概不负责。
第五十三条:其它未尽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五十四条:本规则最终解释权归河南恒大拍卖有限公司。
河南恒大拍卖有限公司
二零一七年八月